人人为我,我为人人!peoples help me, I help peoples!

生活在这粒小地球上,就是为了提升自我,从而帮更多的弱者。。不是吗?
Raise myself to help mankind is the ultimate purpose to live in this little cute planet, isn't it?

Sunday, August 28, 2011

修得其身,方得其果

好久没回来这了,因为过去种种事情的发生和压力,强逼自己别上来乱乱写东西,然后影响别人的心情,就一直不敢上来这,担心自己会手痒痒,写些有的没的,影响到我当初一路来维持的形象就不好啦。终于这一切一切都结束了。不!应该说正要开始呢。但至少我现在攸得清闲,在一个更远的地方看看我祖国所发生的一切一切,这样的心情肯定比人在其中更清晰吧。

无独有偶,这几天都一直想着这句话‘修得其身,方得其果’,我已不晓得在哪里听过这句话了,但这一个星期来,不停的湃回在我脑里。简单的解释就是种瓜得瓜,种豆得豆啦。从小到大,都不曾把这句话认真的放进脑里,都把它从屁股里给大了出来。就久而久之,忘了这句话的存在,但如果发现长大后这句话是那么好用的话,早知就死守这名句啦,才不会落得如此无瓜无豆的地步吖!

放心,上面两句都没把自己放进去,也就是说,不是在说我啦!也就是说,他人对你今天的印象,绝对不是一朝一日把你定型出来的,那是经历了多少个春夏秋冬的折磨,多少个日夜的交替,多少时间的证明啊,才有今天你在他人心目中的印象啊。所以,别常常怪他人对你不信任,或误解了你,要怪就怪你自己的地基打得太稳了。就像今天我告诉全世界,我不爱喝酒的,喝的话也只是小喝,从不酗酒,那你觉得我有说服到你去相信我吗?套多一句‘若要人不知,除非己莫为’,若要为,也得聪明的去做坏事,让全世界都别蒙在鼓里,不然,你连做坏事的资格也没有啊。

前几天,下台后去了个餐厅,当我站着跟一位友人聊天时,看见远方有位男性穿着粉蓝衣在望向我的方向排徊,似乎好像对我们俩的其中一位有兴趣,也不理会他,至到要离开时,他才跑过来说,可以认识我吗?顿时,我想喊我的天啊,要认识我不就过来嘛,有什么好害羞的呢。问下去后才发现,他也是自己人,他说全部人都把我说到整个神仙下凡似的,害到他只想跟我握个手都想了一个晚上。老兄,我上辈子是不是神仙,我不懂,但我决对也只是凡人一个,我也是有做错事,甚至做坏事的时候,只是你没常常和我呆在一起,没看到我挖鼻孔的帅气样吧了。我的外部呈现,都是包装后,才让你看的,相信你一定不晓得我现在是在一边挖鼻孔,一边喝酒地在打这一篇文章。

但很开心的是,本尊在他人心目中也还蛮不错嘛?曾经问过一位女性友人,她还说我绝种了,一就是说我太好了,二就是说我太老了。真他妈的。但我一直在说服着自己,她一定是说前者。庆幸的是,这一路来,我的包装还不错的嘛。但这么多废话后,跟上面的主题又有什么关系呢?恩。。让我试看连接回去,不要浪费嘛,打了那么长的废话。

其实好人是很难维持的,做好人是超容易的事,但没有多少人可以维持到好好的,因为这世间存在着太多的诱惑了,一步小心踏错脚,你就水洗都不清了啦,所以还是步步为营比较好。



远在巴谈岛的
无聊振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